Purchase documents, raw material samples and rising metal blocks beside a shipping carton / 订单文件、原料样品、阶梯金属块与货箱的价格争议示意图

中国供应商签约后要求涨价:外国买方必须追加付款吗?

Purchase documents, raw material samples and rising metal blocks beside a shipping carton / 订单文件、原料样品、阶梯金属块与货箱的价格争议示意图
AI-generated conceptual illustration, not a real client, factory or case photograph. / AI生成示意图,非真实客户、工厂或案件照片。

中国供应商提出涨价,不等于已经改变双方约定的采购价格。首先应查明订单是否已经成立、合同是否有适用的调价机制,以及买方是否同意变更。真实的成本冲击需要审查,但供应商单方发送一张新发票,不能直接回答这些问题。

本文针对向中国内地供应商采购货物的商事交易,重点讨论订单约定后、生产或发货前被要求加价的情形。不预设买方可以立即取消订单、停止支付到期款项,或者当然追回每一笔追加付款。

一、先确定已经约定的价格是什么

将报价及有效期、采购单、订单确认、签署条款、确认规格和付款记录放在一起核对。针对下一笔订单重新报价,与要求改变已经成立合同的价格,不是一回事。固定单价也可能与运费、税费、汇率或原材料调价条款并存,需要明确各项金额实际包含什么。

供应商援引调价条款时,应要求列明约定指数或成本依据、基准日、触发条件、计算方式、适用数量和通知。还应核对条款只适用于未来订单,还是也覆盖已确认订单及尚未完成的批次。某一项原料上涨一定比例,不等于合同总价可以按同一比例上涨。

供应商自身成本增加,还应与买方经授权提出的规格、数量或交付安排变更区分。如果买方要求改做不同货物,应核对变更控制程序以及双方已达成的价款、交期安排,不能把已经同意的变更订单简单描述为单方加价。

二、适用CISG时,区分协商变更与违约免责

符合条件的国际货物买卖可能适用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(CISG),需要核查双方相关营业地、公约范围、有关声明及有效排除约定。供应商在中国,不能单独决定全部问题的适用法律;也不宜将中国国内法规则直接拼接到由公约调整的请求上。

第二十九条允许双方协议变更合同。书面合同要求变更采用书面形式时,应重视这一要求;该条也涉及一方行为及对方信赖对其援引形式条款的影响。应保留完整沟通和谈判人员权限资料。签署修改后的采购单、通过邮件接受新价格或支付要求追加的款项,均可能成为是否达成合意的证据。一封邮件中的保留表述,需要结合全部往来及后续行为判断。

第七十九条处理的是符合条件的、超出当事人控制的障碍所造成不履行的免责问题,并对可预见性以及避免、克服障碍及其后果提出要求。供应商应证明相关条件;仅有成本增加或利润下降,本身尚不足以证明免责。极端困难在公约下如何处理,需要结合公约和争议解决地审慎分析。第七十九条不是调价公式,也不直接赋予供应商单方决定新价格的权利。该条第五款还保留公约项下损害赔偿以外的权利,但仍须符合各项救济自身的条件。

三、适用中国国内法时,情势变更有具体边界

相关问题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调整时,第五百零九条要求按约全面履行;第五百四十三条、第五百四十四条分别处理协商变更及变更内容不明。第五百三十三条另行规定: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约时无法预见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,可以重新协商;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。提出这一主张本身,并不会直接改写合同价款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十二条,对政策调整、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等引起的价格异常变化作了规定,仍须满足法定条件。该条所述价格变化规则,排除了涉及市场属性活跃、长期以来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宗商品,以及股票、期货等风险投资型金融产品的合同。因此需要审查合同实际标的和风险分配,不能将任何原材料价格波动都当作情势变更。

该条同时规定,事先约定排除第五百三十三条适用的,人民法院应认定该约定无效。固定价格条款可以成为判断风险承担的因素,但不能被表述为对法定情势变更救济的绝对放弃。该条还要求法院明确判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时间,并区分变更请求与解除请求。双方不宜预设最终裁判一定采取自己希望的处理方式或起算时点。

四、索取可核对的证据,并清楚表达回应

核查事项 需要比对的材料
原合同义务 已接受的价格、币种、数量、交付日期、付款阶段及具有优先效力的条款版本。
涨价主张 载明日期的通知、合同或法律依据、成本构成、相关市场材料,以及针对本订单的计算。
发生时间与风险 有关变化何时可以预见、原料何时采购、是否有可用库存,以及此前是否已经约定调价。
对交付的影响 供应商是在提出协商,还是明确拒绝现有义务;生产状态、尚欠款项和真实的下游期限。

有针对性的回复,应明确订单,要求提供依据和证据,说明是否接受或争议该项变更,并要求确认现有义务的履行安排。保存邮件及附件原件、完整聊天记录和到达证据。措辞应与实际商业立场一致,避免对新发票随手回复“可以”,留下是否接受涨价的争议。

不能仅因对追加款有争议,就停止支付原本已经到期的款项;应先审查付款条件和可用抗辩。如商业紧迫性使临时追加付款值得考虑,应尽可能在支付前写明款项性质和未解决请求。仅在转账备注中写“保留异议”,并不能保证以后追回款项,也不能当然推翻其他证据所反映的变更合意。

五、在继续交货、书面调整与退出之间作出选择

目标是按原价交货时,应保留买方准备履行自身义务的证据,要求供应商明确生产或装运安排。提出协商,不必然等于明确拒绝履行。供应商拒绝原有义务或迟延交付时,应先审查适用规则要求的通知、额外期限和解除条件,再决定是否宣告合同解除。

如接受一定调整更符合商业利益,应明确增加金额和币种、影响的数量、新里程碑、验收标准和付款触发条件,并说明此次调整只处理特定成本争议,还是同时结清已有迟延或其他请求。不要追加付款后只换来模糊的履约承诺,却继续留下交期、质量和原预付款处理问题。

如需要退出,应区分协商取消与存在争议的法定解除,明确退款、已交货物、在制品,以及单证或模具交接。退款和赔偿分别需要法律依据及证据;替代采购和下游安排还应兼顾减损。可结合交货期前拒绝履行、不可抗力通知及替代采购价差专题核对处理路径。

六、准备有针对性的中国法律审查材料

初次咨询可说明双方准确名称、订单金额及币种、已付款、原价格和交期、供应商要求增加的金额,以及下一个真实期限;准备合同及变更条款、涨价要求和买方回复。还应说明优先目标是完成订单、协商可控调整,还是追回预付款。敏感材料可在利益冲突核查后进一步讨论。

审查可以围绕合同价格、适用法律、证据、回复和谈判方案,以及在中国诉讼或仲裁的路径展开。开始服务前应确认范围、费用和委托安排;提出咨询不等于已经建立委托关系或保证追回款项。对于未来订单,可参阅外国买家的中国采购法律服务所列合同及付款条件审查范围,已经发生的争议须另行确认专项服务范围。

中国跨境买卖纠纷法律服务 · 联系及初次咨询信息 · panjianxing46@gmail.com

官方法源核验日期:2026年10月30日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官方立法附表所载CISG文本,重点核对第一条、第六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七十九条,引用的是公约文本,不预设采购适用该省法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、第五百三十三条、第五百四十三条至第五百四十四条、第五百六十三条至第五百六十六条,2021年1月1日起施行;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十二条,法释〔2023〕13号,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。

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,不构成具体订单的法律意见。作者:潘建兴,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封面为AI生成概念示意图,非真实客户、工厂或案件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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